發展乙醇汽油不能與人爭糧
日前,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財政部等15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擴大生物燃料乙醇生產和推廣使用車用乙醇汽油的實施方案》(簡稱《方案》),提出到2020年,我國將在國內范圍內推廣使用車用乙醇汽油。
“從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上,明確將‘保障國家糧食**’作為《方案》實施的基礎和前提,避免出現與人爭糧、與糧爭地的問題。”國家能源局科技司負責人表示。
《方案》強調,在發展重點上要堅持總量控制、適度發展糧食燃料乙醇,大力發展纖維素燃料乙醇等先進生物液體燃料。
我國生物燃料乙醇產業發展始于“十五”初期,2001年為了解決大量陳化糧處理問題,改善大氣及生態環境質量,調整能源結構,經國務院同意,啟動了生物燃料乙醇試點。從“十一五”起,我國根據形勢變化暫停了糧食燃料乙醇發展,陸續在廣西、內蒙古、山東、河南等地建成多個非糧燃料乙醇示范項目或產業化裝置。
截至目前,我國生物燃料乙醇年消費量近260萬噸,產業規模居世界第三位。國內已有11個省區試點推廣乙醇汽油,乙醇汽油消費量已占同期國內汽油消費總量的1/5。
上述負責人表示,近年來,我國糧食生產連年豐收,在有力保障市場供應的同時,也帶來了政策性庫存高企等問題。有關地方政府和專家紛紛建言獻策,建議參考國際經驗,擴大生物燃料乙醇生產消費,調節糧食供求,有效處置超期超標等糧食,提高國家糧食**水平,促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國家能源局數據顯示,我國每年產生的超期超標等糧食可支撐一定規模的生物燃料乙醇生產。此外,國際市場玉米和木薯年貿易量達1.7億噸,5%即可轉化生物燃料乙醇近300萬噸。國內每年可利用的秸稈和林業廢棄物超過4億噸,30%即可生產生物燃料乙醇2000萬噸。
由于涉及糧食問題,在發展時要慎重。為避免出現與人爭糧、與糧爭地的問題,《方案》提出了“著力處理超期超標糧食,增強糧食市場調控能力和提升質量**水平,適度發展糧食燃料乙醇,科學合理把握糧食燃料乙醇總量”等原則和要求。
從規劃布局上,《方案》提出統籌制定國內生物燃料乙醇產業總體布局方案,其中對于以玉米、稻谷等為原料的糧食燃料乙醇產能布局作出了具體的規定;從機制建設上,強調完善糧食原料定向供應機制,保障燃料乙醇企業優先消納超期超標糧食,提高糧食質量**水平;從監管運行上,提出加強對生物燃料乙醇全產業鏈的監督管理,研究建立生物燃料乙醇產品生產、流通全過程可追溯制度,并明確了對于違規使用糧食原料的責任和處罰。
《方案》還重點加強了監督管理有關內容,提出“加強對生物燃料乙醇全產業鏈的監督管理,建設生物燃料乙醇產業全程閉環監管和信息管理系統,實時在線監測生物燃料乙醇生產,研究建立生物燃料乙醇產品生產、流通全過程可追溯制度”等具體監管舉措。